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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与一公司未签定劳务合同,在公司工作两年多时间,今年五月,我辞职。但是公司欠我一个月工资及为公司垫款。还有一部分提成,加起来差不多6000元。但公司说我上班其间为自己做事罚款5000,一个项目还有5000元没收回来算我头,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应当投诉公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ti……(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3-07-20 17: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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