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断工龄后的劳动合同
买断工龄后的劳动合同 连续工龄问题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有着30多年工龄的老职工。在05年与单位买断工龄后又与原公司的子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08年底再次续签合同时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被单位拒绝,理由是已买断工龄,以前的工龄就在这个单位没有了,现在在这个单位只有买断后的工龄了。我想请教一下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我能否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谢谢!
补充:2008年底我已经按单位的要求签了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我现在要求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还可以吗?具体怎么操作.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nugd(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09-01-15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