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银行未及时放款,买家算违约吗?
结合具体情况的
结合具体情况
根据不能房款的原因是否与自己有关而确定自身是否违约。就你所说,不能认定你违约。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银行属于违约,这是银行和卖家之间的纠纷,因为房产已经过户给你了,银行也收到了抵押产证而不放款,不属于你的违约。
银行原因造成的,如果你们事先约定是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你不算违约
明确告诉你,是违约行为。依据是合同法64条。具体的违约责任还要看合同约定。
你好!你所说的“约定银行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七天内房款给卖家”的内容是银行认可的,还是你们买卖双方认定的,另外你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是否有放款时间的约定。是否违约的关键在于由于谁的原因导致你们合同履行的障碍,这些都需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建议携带相关材料来所面谈。
当然不算,呵呵。
若购房合同没有明确此款以银行的实际放贷时间为准,则你的确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原因造成的,如果你们事先约定是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你不算违约 .
银行不放贷,不属于你违约。
算你违约,除非你和上家事先约定是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