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部分产权房屋买卖的咨询?

关于部分产权房屋买卖的咨询? 在06年有11月21日,我在本镇的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处,购买了他位于本镇上的一套4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顶层的房屋,证书上填发日期是94年1月,产权性质是私有,附记“本证所列房屋属部分产权”。因为当时他说办证手续十分复杂,我也因为即将临产,便没去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去公证。但他如今找到我,要求我返还房屋,只承认全额退还房款和支付15%的违约金。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周越1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3-07-18 17:5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