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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岗位调动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 本人2005年进入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任消防安全员一职(合同是保安,在示详细告知的情况下签的);2010年10月1日被告知借调本人到某村计生办当计生助理员,2012年10月1日再被调回公司当消防安全员至今;现公司又以保安队人手不足为由,想将我调去当保安(合同已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至今未通知续签),现在本人不想再接受调动,如果因此被公司解雇,请问是否能得到补偿?(每次调动都没有书面通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emini……(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07-1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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