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原单位一间会议室改建成住房,改的费用是私人出的。每月另交租金租住。后来下岗遣散没有了工资收入,也就没有钱交租金了。因此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每月的租金依私人出资的改建款抵扣。改建款是要通过评估得出款额的;可是,评估只搞了间墙部份,而厨房内的灶台、水池、排水、还有自来水、照明用电等设施没有评估;请问,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5323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17 17:2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