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补签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补签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本人于2012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做财务,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但是试用期结束之后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社保。这期间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8421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7-1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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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海波律师 VIP2013-07-16 12:07
可以主张的,提供厂牌、工作服等证明你上班的事实即可
追问:但是我们公司没有这些啊,考勤表也是由我们公司的人事在保管,但是我作为财务每天给他发报表,且我们的工资打在卡上的,这个可以证明吗
回答:可以作为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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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追问:那我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在哪里可以申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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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追问:那现在我想要辞职,还可以提出吗
回答:当然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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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你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追问:为什么不可以呢?不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一个月之后到补签之前都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嘛
回答:你不是已经签了“补签”的劳动合同了吗。补签等于认可。除非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追问:但是我补签的是签的5月份的日期啊,现在我就是想要辞职,想要解除劳动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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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追问:那我现在提出辞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跟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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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的,从用工之日的第二月起算。
追问:公司于2013年5月跟我补签合同,签订的用工时间是2012年10月到2013年10月,但是签订日期我签的部分是2013年5月,公司签的部分盖了公章和法人章,没有签日期,且人事也没有收回劳动合同,两份都在我手上,那我可以申通多久的双倍工资呢
回答:申请到2013年5月。
追问:那要跟去哪个部门主张呢?还有啊,我合同上写的工资是不低于成都市最低标准,但是实际上每个月打到我工资卡上的是2600,是以哪个数为准呢?谢谢
回答:你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实际工资为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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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完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但是需要法定程序及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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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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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进行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