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问题-我能否要求索赔或继续租赁?
房屋租赁问题-我能否要求索赔或继续租赁? 四年前我在宁夏银川租了一间15平米左右的房子从事打字复印业务,当时所在地区业务萧条,随着经济好转以及我们多方的努力,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当我准备续交房租时被告知要在近期腾空房屋,我想就此事咨询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否要求继续租赁或者要求赔偿。
我所租赁的营业房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一个单位的办公大楼楼下,单位里有不少的图文设备,因为最近几年进行科室收益单独核算,所以文印设备开始对外受理业务(用国有的设备接私活能不能走纪检委揭发举报呢?),当时就有传言说要收回我们所租赁的营业房,当时租赁合同上是这样约定的:
1、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在所租赁房屋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机械加工、噪音及对环境污染行业。如发生违规处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并保证所租房屋的完整性,如果乙方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我们提前两个月通知了,当时还没商量出来结果)
3、房屋签订协议后,如遇到**县城改造原因终止合同,甲方只能按租赁费退还剩余租金,如装修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这里并没有说明要收回房屋的,而且租赁时也说明,非国家占地等一般不收回房屋,现在对方看我们生意好,想把我们轰走,然后继续从事相同的行业,因为是公家所以给我们的理由是领导要租给他们家亲戚,所以这房子必须收回来,你准备腾空吧,我们说出一样的房租,别人就是拒绝续租……)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不得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不退还押金。
以上就是大致合同细节;
因为我们租赁的时候,房子空置多年,而且面积很小,才15平米,所以给我们的承诺是,这房子我们单位没用,就租给你,只要不是政府拆迁,或地震什么的都不收回去,随着几年的积累,客源,广告效应都渐渐显现出来,楼上的那些领导开始眼红,先是将自己单位的办公设备对外营业,有准备用不正当的手段挤走我们从事相同行业,鉴于当初的承诺和合同上没有甲方收回房屋的约定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赔偿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租用该房屋呢?请各位专家指点一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200……(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3-07-11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