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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协议这样写可以吗

分手协议这样写可以吗 分手协议

    男方:资料省略
    女方:资料省略
    男女双方于2008年6月至2013年1月期间处于同居关系,现因女方从2013年2月份开始长期在外,双方分居长达半年之久、双方无法沟通、感情破裂等原因,双方自愿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经充分协商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儿子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的问题:
双方分手后儿子***由男方抚养,由于小孩至今未上户口,以后男方给小孩上户口需要更换名字时无需通知女方,到时女方也不干涩孩子改名的事情,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双方分手后小孩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采用男女双方均摊的方式进行支付,现在小孩每月的生活费为伍佰元整,学费为伍佰元整,医疗费暂无,但小孩如遇小感冒就由男方自行承担,若小孩医药费月累计超过一千元时由男女双方均摊,小孩的教育费、医疗费男方可以应女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收据的复印件(原件由男方保存)生活费除外,若男方无法提供发票及收据复印件,女方可以拒绝支付。将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女方也应对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相应的增加支付金额。女方支付给小孩的抚养费于每个月的一号汇入男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名称:*********,用户名:***,卡号:*********,关于探望权的处理意见,女方探望小孩的时间是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探望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探望时不得带小孩离开大重庆范围。男女双方分手后不得打扰或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女方不得以男方再娶为由与男方争夺小孩的抚养权。
男女双方无任何共同财产,也不存在任何的财产纠葛。
3、男女双方无任何的共同债务,男女双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自己承担,与对方无关。
4、男女双方是自愿解除同居关系,不要求对方赔偿任何损失。
5、以上内容由男女双方协商同意,如以后就以上内容引发争议或引起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完全责任,另附加赔偿对方(未违约方)十万元人民币。
6、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女方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jnbcx……(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7-1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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