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传播违禁信息即使劝阻、阻止还应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吗?
传播违禁信息即使劝阻、阻止还应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某教师转发了他人关于要求到单位聚会提意见的短信,随后又及时劝阻请求删除所收短信、不要参与,相关人员都没有参与实际行动,也没有造成后果。教育局对该教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调离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理。该教师非常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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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光明行(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3-07-0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