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关于传播淫秽信息罪的定性
关于传播淫秽信息罪的定性 C某人在某色情论坛上发表了一个新主题(发帖者),然后帖子设置成回复观看(即在主题贴的基础上回复主题才可以查看浏览); B某人在C的主题上回复了一些语气词或者标点符号,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信息或者与色情相关的信息;B只为了查看浏览C帖子的内容;而C发帖也仅仅是为了提高观看权限;二者没有任何盈利目的;C发帖数量巨大,而B的回复数量巨大,请问:按照目前最新法律C和B哪个犯了传播淫秽信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nbvcc……(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3-06-21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