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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伍军人第一次就业保障问题
关于退伍军人第一次就业保障问题 我是1998年入伍的义务兵 2000年12月退出现役 返乡后当地安置办给我安排到镇政府上班, 可是单位以安排工人没有岗位为由一直也没给岗位 也没给过工资 也没给过生活费 而后在2002年机构改革时就让下岗了。就第一次就业没有保证时,询问有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这样一等就是十几年,至今没有答复,也不让上岗!
我的问题是我曾经为国防事业做出过贡献,国家有保证退伍兵第一次就业的法规,可是我当兵回来就没我的岗位可上?马上40岁了 连第一次就也的机会都没给 。
我想请有经验,懂政策的朋友帮助我一下解答几点疑惑 1 单位让我下岗是否合理;2我可否索要从安置办把我安置到此单位开始至现在这期间的工资及应有待遇;3 是否可以要求完成第一次就业;4 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这十几年待业期间的经济补偿
烦劳大家为我解惑,将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l1979(河北)
提问时间:2013-07-08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