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在今年3月份与金华一公司签了就业协议,协议上补充说明:应届生需为本公司服务满5年,如违反本条,则需向本公司交赔偿金3000元。但是现在家里另给我安排了工作,就不打算去那家公司了(至今未去过该公司),新公司需要报到证。但是原来公司要求我交3000赔偿金,否则不同意我改签报到证。
1、就业协议上的赔偿金是否合法?
2、怎样才能不需要交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fj123……(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3-07-02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