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精神二级残疾(有证)可否解决劳动关系
精神二级残疾(有证)可否解决劳动关系 您好!我单位有一名员工参加工作时一切正常。后因个人原因,精神出现了一些问题,后经签定为精神二级残疾(有证)。平时在单位就让他做些简单的清洁工作。近来,他常出现一些危险动作,如开设备运行的电动操作系统等,为保证其安全,我们请他的父母将其领回家进行监护。我想咨询下,象他这种情况单位可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可否所遵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另单位要给予员工补偿吗?若员工不同意,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期待您的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B-ZX……(四川)
提问时间:2013-07-07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