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此份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关于此份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几年前,由于我家搬到城里,农村房子和土地闲置,所以母亲(赵晨娟)同意一亲戚(赵永茂)在闲置的土地上盖厂房,并签订协议,可以长期试用,并在厂房东边路北盖建筑房三间归母亲(赵晨娟)使用和所有,在道路南边盖建厂房办公室四间归为赵永茂使用(所有权归晨娟)。使用时间为等在厂房北边建设修好能试用后再把厂房的四间办公室归晨娟使用和所有。甲方赵晨娟,乙方赵永茂,证人张国贞(此人为赵永茂厂内员工)、段国锋。甲乙双方签字,摁手印。现在我家想收回土地自己用,赵永茂却强行要在厂房北边再建筑房子(之前一直没盖),引起我们的不满,所以想求助各位律师精英们,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们又是否有权要回房子,急求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伟1028(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07-07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