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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并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如何取得多分的权利?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并且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如何取得多分的权利? 一母亲4孩子,立下一“公证遗嘱”,录像中称“房子钱款归其中甲、乙两人。
甲:同住人的、应母亲要求而放弃工作陪护的、负责照顾多年一直到丧葬的。
乙:非同住者,7年里没探望父母的、曾被先前过世的父亲遗嘱里提及“不尽义务、不探望父母的”(遗嘱是有证人的)、在遗产钱款分割的诉讼中“否认领取、臆造支出”恣意索要而后被发觉的。问:怎么为甲来争取多分遗产--钱款、然后房产”。征求有成功经验、有理论功底的律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bbc……(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3-07-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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