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请教下,工作到至今3年公司都未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去仲裁打官司,按我自己的理解,公司是要付工作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且还要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疑问的是82条的后一段,那我至今都没签合同,前面所说在无合同工作满一年公司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要赔11个月双倍工资还要和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法律规定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下,公司还是不予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是不是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公司是还要支付我24个月的双倍工资(这样理解对吗)
还有双倍工资问题,因单位每个月有发工资给你,是要扣掉双倍中的一半,其实就是多少个月赔你多少个月工资,是这样理解的吧。
请帮具体解答,这里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xxde……(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0-08-12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