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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请问我这是属于那种行为?

请问我这是属于那种行为? 在5月份一天我喝了些酒,我打了一个人,当时我掐住他脖子,他没反抗,我又将他掐住举起磕到地上,打了一番,他被我打晕了。后来我老婆将他送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都没异常,喉咙红肿了。我当时也自首了 请问我这属于什么行为呢?  是故意伤害罪  还能不能够上故意杀人罪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安徽老百姓(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3-07-0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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