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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问这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请问这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在执行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外来车辆的在单位内违停进行劝阻,发生口角,车主先动手,用手机致我头部出血受伤,我还手致使车主镜片划伤眼角,缝针20,车主报案,请问我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应当付什么样的责任,希望能得到答案,在此谢过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qia……(辽宁)
提问时间:2013-06-11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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