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 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现公司工作一年多了 公司一直没有
可以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等补偿,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您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或者补偿。
1,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2,关于缴纳保险的问题。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自用工满一个月单位未满一年,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不超过是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保险,可以要求补缴。
可以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可以搜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或者补偿。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后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详情可致电。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社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凡是与工作单位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详细,出入证,考勤卡,单位内部悬挂的员工照片,盖有单位公章的合同、委托书、证明、介绍信,单位内部邮件,来往信函,工服,名片、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关于保险,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欢迎来电免费咨询010-51296954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员工两倍工资。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或者补偿。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搜集你在单位上班证据,比如,工卡、工牌(最好盖有公章)、工服、考勤、打卡记录、入职表、业务表、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通话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录像、证人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社保局保险对账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有了以上证据你需要去仲裁科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同时诉求双倍工资。可以去社保稽核科要求补缴社保。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去投诉公司,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公司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现在已经满1年了,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有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没交的可以要求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