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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因病死亡(非职业病)公司应当怎样赔偿他的抚恤金?

张三因病死亡(非职业病)公司应当怎样赔偿他的抚恤金? 张三2002在上海长宁一家公司打工 今年七月20日在上班期间突发病 即送去长宁中心医院治疗 确诊为肝癌晚期 于8月4日晚病逝 请问该公司应当怎样赔偿此人的工资同抚恤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总就是我(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0-08-10 19:1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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