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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费纠纷

子女抚养费纠纷 1.离婚前我给过4000元,原告当初说好归还,但一直没有做到,所以当时双方口头协议,4000元不用再归还被告,作儿子一年的抚养费。(现在原告不承认)
2.离婚后原告不给看望孩子,一直用借口回绝
3.离婚时写的抚养费400元一个月,再加教育费、医疗费。加起来每月要将近600元,现在我支付不起,可以按国家规定的20%支付吗?
4.现在我工资1600元-350元(个人社保)=1250元
我因该支付的范围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WEN……(上海)
提问时间:2010-08-10 18: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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