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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双方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双方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怎么办 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当初离婚时,法院在财产分割上倾向于女方。女方有正式的工作,收入稳定。男方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男方单位按月支付。女方从不让男方实施监护权。自离婚3年半,从未见过孩子。(不让见)。男方又再婚。现女方以孩子要入学(学前班)为由要求增加付费费。男方不愿支付,能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D4647(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0-08-0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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