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要求小孩抚养权归我,可是还没开庭对方就把小孩藏起来不给看。我该怎么办
1、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的;
2、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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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1、对方没有权利阻止你探视小孩
2、对于财产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隐匿财产的话,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3、建议你尽量找到小孩,不然到时候即使判决抚养权归你,也可能没有办法实际履行。向法官寻求下帮助,为双方调解。
您好:
1、只要你有初步的证据表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对方控制的,那么即使对方转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2、是否判离,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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