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在法院拍下一处房产。应当如何维权
在法院拍下一处房产。应当如何维权 我在法院拍下一处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子,2013年4月28日交齐了拍卖房款,和佣金,一个月过去了,现在法院还未下达“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我百般去找执行法官时前两天告诉我已经对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告。限期搬出此房,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搬出此房。执行法官说裁定书等到把房子交付与我的时候一起下裁定书,那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时候可以强制执行完,什么时候了可以交付于我房子。我一再催问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没有给我一个期限。让我不要要求法院什么。他们是按照程序办事。请问,在我缴纳了所有的款项之后,执行法官时隔一个月才对被执行人 下达执行通告,是不是违背了法院的执行程序。执行的程序究竟是怎样的。是先下裁定书,还是先下执行通告。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执行法官一开始就直接告诉我老公让他等个一年半载。法院究竟是在维护谁的利益,现在我买受人是受害的一方。我的房款现在处于法院托管状态吗? 问题补充:
具我了解,在买受人缴纳了房款和佣金以后,法院就应该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移交产权。现在这个执行官却要我等交付房子的时候下裁定,那交付的期限也不给我。是10天半个月还是一月二月,还是一年半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1658……(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3-06-2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