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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辞职后,使用公司名义出售商品

辞职后,使用公司名义出售商品 辞职后,使用公司(私人独资营销)名义向顾客(属于自己累积,与公司并没有直接联系,)出售商品,现在被公司发现,说要扣除我上个月(7月)的工资,并有可能追究我相关法律责任。请问:它是否有权扣除我工资,以及追究什么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HS196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10 16: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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