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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债权

债务债权 二人合伙开了二家公司,法人代表各自一人一家公司,6月份因种种原因分开了,分开时双方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大概意思是各自从对方的公司撤出股份,对方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还签了字按了手印,但是还没去工商转移股份,请问这份东西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一方的公司出现破产或债不抵资的话,另一方还有关联吗?签这份协议的时候还有一个中间人在,也在上面签了字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vk435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8-10 12: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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