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房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问题
您好,变更承租人需要产权单位同意。
咨询房管部门。
你好,需要经过产权方同意的。
1、到公房管理部门(一般是房管局)询问。
2、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
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但是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还是不明确的,也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要产权单位同意。
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都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产权单位同意即可,原则上的确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但实践中大多数产权单位都会要求全体子女同意,推卸责任。
你好,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经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变更公房承租人,变更后发生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应当认定归变更后的承租人。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公房产权人或者管理人不同意变更公房承租人,在此时间发生拆迁补偿的,得从具体情况分析,从而确定遗产。 如有需要可来电免费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经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变更公房承租人,所以变更是很困难的,可以考虑一下去法院能不能解决,估计立案也有困难。
需要经产权人同意。
非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需所有人同意。
需要产权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