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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 被刑拘

涉嫌故意伤害 被刑拘 我朋友一伙4人把人打了后就逃跑了,后来医院鉴定是轻伤,事发半个月后现在只有我朋友一人被捉,其余在逃,我朋友不是主犯 ,现在已经刑拘了18天了,主犯的家属在协调,希望私了,但对方要求赔偿40万,昨天我朋友的管教打电话过来说从8月15日开始要每个月给他送300生活费和烟,是什么意思,刑拘不是最长37天吗?37天后要么逮捕,要么要释放啊,为什么要等到8月后送生活费,一开始进去的时候送送过一次,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 37天后他应该走什么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利伟227(湖北)
提问时间:2013-06-2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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