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由于不做了,老板原来说好的工资不算了,少了一大截
由于不做了,老板原来说好的工资不算了,少了一大截 我原来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去的时候谈好价钱是十元一小时。去的第一天是四月二十五号,那五天天天加班,一天十二小时,五月发工资发四月份时,发了六百。五月底,因为厂里管理不恰当,我不做了。因为五月份我因病请假过几天,厂里放假也放了很多天,工作了一百六十二个小时。六月份去拿工资,工资条就只有一千一,老板就无缘无故扣了我三分之一的工资,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我请假了。我们本来就是按时计算,不是按月算钱的。而且请假也是写过请假条的,去上班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说过请假扣钱。我现在手里还有五月份的工资单,出勤卡在老板那,我自己有一本记工时的笔记本,该怎么讨回这些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angu……(浙江)
提问时间:2013-06-2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