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交通二次事故造成两死一伤,最长判多少年?
交通二次事故造成两死一伤,最长判多少年? 韶关梅花下长坡路段因前方有一大车因刹车导致轮胎起火,消防人员在救火导致陼车,车主从后方开车在发现前方有陼车时,(没有任何警示标示与人员指挥)因刹车失灵撞上停在前方的大货车,再由大货车撞到它前面的一辆小车后将小车撞进了在它前面的另一辆大车的尾部,导致小车里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现车主因家庭困难无法拿出赔尝,请问最多要判几年?另交通责任被判90%是合理的吗?前面的车与交管部门无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逍遥客12(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3-06-19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