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事故出院后,伤者自己造成二次伤,谁的责任

事故出院后,伤者自己造成二次伤,谁的责任 1.我是车主,对方是电动三轮运货车,事发地是国道上无红绿灯十字路口,我的右側方车辆挡住那横穿马路的电动三轮运货车,没有及时发现,避让不急,被我撞到电动三轮运货车身,驾驶员倒地,造成膝盖骨轻微骨折(医院医疗结果,不用手术,打了石膏治疗,一月费用1万元,全由我先行垫付)

2.出院后,伤者在家休养一月后,告知我上厕所不小心摔倒,造成二次伤,医院医生说必需手术,因为把骨折处弄移位了,需要安装钢钉固定(花费三万左右,伤者自付),伤者要求我负责。说不负责就起诉我。

3.由于我车只有交强险,医疗理赔1万上限,事发后,交警定我全责(对方是弱者,是非机动车),我想医疗费用在保险理赔范围我也就认了,可是现在后悔死了,认了全责,他现在二次受伤的事情都来摊我身上,以后什么不好都来找我要钱。让我承担费用。

4.事情过去一年了,目前伤者也快恢复,就等取出钢钉了。接下来。肯定是要去交警队协调了,我是否要对二次伤负责?我赔不起这么多钱,他肯定会起诉我,我该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och……(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3-13 16:5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