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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斑马线路口机动车碰饮酒骑乘电动三轮车行人

斑马线路口机动车碰饮酒骑乘电动三轮车行人 2013年6月10日21:20左右,小雨,我驾驶小型货车由西向东行车道行使,与由南向北斜穿马路身披雨衣骑乘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在无交通信号灯斑马线路口相撞,伤者倒在电动车右侧,斑马线上,头部受伤,经诊断,颅内出血,货车只有交强险,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定责?交通部门可以独立定责吗?车主无力支付医药费,上诉法庭时会怎么判决,如果车主自愿服刑,法院会强制执行经济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306……(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06-1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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