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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法》对机动车的解释,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

按照《道法》对机动车的解释,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 《道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如下解释: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请问可载客两人以上、时速超过15公里、经过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机动车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亚龙湾鱼(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5-11 14:0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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