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可否要求未续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可否要求未续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赔偿? 本人于2011年8月入职某公司,合同期限1年并于2012年8月到期,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几张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13年3月,请问未按规定续签合同的期间可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诉讼时效期应在什么时候终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4102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6-15 15: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