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三个月老公提出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孩子若要生男方每月付生活费
不合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不在此限。
你好,目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你可以不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