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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多次、情节较重、情节恶劣有没有量化的标准?

多次、情节较重、情节恶劣有没有量化的标准?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违法行为有“多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情节恶劣”等描述,请问多少次算“多次”?达到怎样的效果才算“干扰了别人的正常生活”?“情节较重”和“恶劣”在我国是否有统一的界定标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xic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6-14 16:0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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