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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案件,请求帮忙解答一下

离婚案件,请求帮忙解答一下 我是2009.12.21日领的结婚证,2010.5.9号正式结婚,婚后一个多月的时间,老公殴打了我6次。殴打原因是我婆婆跟我公公想要我母亲给我的几万块钱,与我母亲名下的房子,因为是拆迁安置房,按分配是有我的平方的,但结婚时我没要那个房子。房子留给我哥哥了。结婚时,由于他家经济贫困,我家彩礼什么的都没要。第六次殴打我,我将照片拍了下来。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东西都是我妈给我的陪嫁。)包括随身物品、被子、家电、还有他婚前送我的首饰。现在,我想向陈律师咨询一下,我8.9号就要开庭了。我还能追加诉讼,要求他赔偿我的误工费吗?因为被他殴打比较严重,迫使我长时间没能工作。另外,我想咨询一下,结婚时是双方自愿的,但现在,我是由于,不堪被他以及他的家人殴打,才提出离婚的。那我能要求他赔偿我的名誉费,与青春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记忆123(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08-0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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