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请帮忙解答一下!!

请帮忙解答一下!! 我想问一下,我家是农村的,宅基地是老宅基地,是我爷爷留下来的,我爷爷死后把房产留给我家和大伯家,当时我家在老宅基地旁边又买了一份别人家的地基有买卖合同(由于当时特殊原因没有房本),现在已把我家买的那份宅基地合并在我家的现有房本上。现在大伯要求我家平分老宅基地(包括我家买的那份),还捏造事实,找了几个假见证人说:曾经我家和他家签订过宅基地一人一半的字据,我家让他拿出字据但是他家根本拿不出来。请问大伯的要求合理吗,受法律保护吗,能分到我家买的那份宅基地吗?请问我怕出现特殊情况,比如我家房本、买卖宅基地的合同丢失或损毁。我能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本和买卖合同的公正吗,比如公正我家房本、买卖合同因为丢失或损毁依然能从公证处出证明,证明我家曾经有过的房本和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就算没有了房本和买卖合同也能保证我家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犯,或是公证处出具的证明能有房本买、卖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村民甲(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5-08 13: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