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保险的问题
可以要求补缴
不能,过时效了
可以要求补缴,具体依据你的收入,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社保。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您好,可以要求补缴,补缴不成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建议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可以要求补交的,具体请咨询社保局。
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于用人单位在用工初期未缴纳社会保险,之后的某段时间开始为劳动者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仲裁时效应当自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往后计算1年。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