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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有刑事责任吗?属于诈骗吗?
请问我有刑事责任吗?属于诈骗吗? 我帮我前手(十个孩子)找工作,每人收了4万元定金(按照办事者的要求),共计40万元,当时我也怕骗,就拿出了20万元交给了我的后手A(办事者);过了一段时间A无消息,当时我怕A办不成,又从我手里的20万元中拿出了十万交给了B(办事者),给找工作;这期间,我又拿出了2万元给另外一人垫付了作为提干的定金,交给了C(办事者);这是我的手里只有8万元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突然发现A、B、C全是骗子,并且他们也叫他们的后手给骗了,这时我手里还有8万元,当时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对我说:“你把手里的钱放在我的手里吧,免得公安局给你搜去,就麻烦了,当时我就把剩下的8万元给了这个朋友,并让他打了收条,之后才发现他拿了这个8万元还了他的债务了,要不回来了,以上A、B、C也都给我打了收条,请问各位律师,我有刑事责任吗?构成诈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小叶子a……(辽宁)
提问时间:2013-06-10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