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浙江 你好!我是在浙江省绍兴市的外来务工者!于5月19日
我在浙江 你好!我是在浙江省绍兴市的外来务工者!于5月19日 我在浙江 你好!我是在浙江省绍兴市的外来务工者!于5月19日晚7点30分骑一辆50排量的助力摩托车下班回家!被一辆逆行的电瓶车撞了!我人没事!但助力车报废了!他的电瓶车没事但人当时受伤去医院了!但也不严重!这个月也就是6月4号他家人找来交警说他的伤势严重要做手机!由于我没牌没证!交警我们各负担一半的责任!我想咨询一下赵律师!这样的事故该怎么划分责任!我的车报废了他该负责吗?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3-06-08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