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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工资问题

关于工资问题 我是中山某银行的职工原本依照文件我们是副经理的代遇,但7月份却下文件说进行工资改革,降低我们工资水平。并说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这样还要从我们已收的工薪中扣除。请问这是否合法,另如果扣除的话我们已交纳的税是否可以要求依法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qin……(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0-08-03 18: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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