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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我爸爸妈妈在5年前离异,我跟随爸爸生活。在离异之后,妈妈没有给过抚养费,而只是不定时给我一些零花钱。学费、生活费等妈妈都从未给予过。由于以前意外的车祸,我需要去医院将对疤痕进行整形。医生说费用差不多要2万元。我考虑到爸爸工作不容易,他在我身上花了太多的钱,我很体谅他。请问我可不可以运用一些法律依据要求妈妈付一定的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jd1112(广西)
提问时间:2010-08-0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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