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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盗窃总价值不到七千元因判处多少年呢?

两次盗窃总价值不到七千元因判处多少年呢? 前一次盗窃了一条黄金手链,价值(2658元)被起诉了,判处判一缓一的有期徒刑。而判决书还没有下来,他又盗取了别人(4700元)现金,现在人在看守所,像这样应该判多少年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b305(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0-08-03 02: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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