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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里总价值一万多的东西被偷

出租房里总价值一万多的东西被偷 我是来福建三明工作的湖南人,跟几个同事合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住进去没几天在一天晚上就遭到小偷的偷窃,事后报了110,警方来现场了解侦察后,没有发现房屋门被撬开的痕迹,而且警方有用任何一把钥匙都能打开房门。(因为住进来时对于房门是否是好没有去鉴别)现在这个事情发生后,我认为房东应付一定的责任,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吴婷婷(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0-06-02 21: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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