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2003年张明昌在外地打工由于意外事故身亡,张明昌身亡后留有农村宅基地一处及其农村承包地20亩,部分家具,张明昌生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张明昌身亡后其妻迫于生计和抚养孩子,与张明昌弟弟张明军组成新的家庭。可后来张明军好赌,嗜酒,家庭暴力非常严重,出于无奈,张明昌的妻子领着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出门打工,前后没有与张明昌的弟弟张明军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张明昌的妻子为了要回自己家的宅基地,将张明军告上法院 ,法院主持调解,将张明昌的宅基地及其相关家具做分家析产给张明军和张明昌的妻子分了,当时张明昌的妻子在不懂法,不懂利害关系的情况下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同意调解。可是后来张明军也未执行法院的调节。直到现在2013年,张明昌的弟弟一直占有张明昌的宅基地并且租给他人使用,20亩耕地也由张明军租给其他人耕种。现在张明昌的儿子20岁了,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却无处可去。所以他想继承父亲的宅基地及其20亩耕地的使用权。请问张明昌的儿子能否主张继承?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学者@(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3-05-2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