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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居家职工,居家后一切关系归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托管中心。因想继续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另一家分公司工作,用工单位给交保险。去年在工作时间受伤,造成胸椎12压缩性骨折,到鞍钢总医院手术住院治疗。不知为何用工单位用居家合同申报工伤,现在已认定工伤,工伤认定书上的单位名称是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托管中心,现在尚未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现在用工单位停发工资,还要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派遣协议。
请问:用工单位用居家的合同申报工伤合理吗?
      单位停发工资,解除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合理吗?
      工伤等级鉴定以后,能获得怎么样的赔偿?该由谁给予这些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nowd1……(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3-05-28 14: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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