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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我家住店欠700房费不吱声就走了属于什么行为?我以什

一个人在我家住店欠700房费不吱声就走了属于什么行为?我以什 一个人在我家住店欠700房费不吱声就走了属于什么行为?我以什么理由报警?另外他带我老公去干活最后一天500元的工资也不给,说是过几天给,其实老板钱早已转给他了,是他霸占着工资不给,数额较小,我以什么理由报警才好?望给个准确的说说法,谢谢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wei2310176sY(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25-08-0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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