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方产权人几年前已过世,其子持早年前的授权委托书通过中介以产权人名义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有效,原产权人去世后其子签约有瑕疵,但后续继承公证且其母同意出售可补正。未按期交房构成违约,违约金一般不能达房价50%,可协商按合理比例承担,不成可诉请法院调整。
合同有效:继承公证后,合同因继承人追认转为有效。
出售方违约:未按期履行义务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调整:合同约定的 20% 违约金若未超过实际损失,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买方主张 50% 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获得支持。最终违约金金额需根据双方举证的实际损失综合认定。
需要综合案情予以分析
该合同效力需分阶段认定:在产权人去世后、继承公证完成前,其子持早年授权委托书以已故产权人名义签约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但后续继承人(其母)通过继承公证取得产权并追认原合同,合同自继承开始后溯及有效,对继承人具有约束力。出售方未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和交房,客观上构成违约,但延迟系因产权继承程序导致,属合理履行障碍,若买方未因此遭受重大损失,要求按总房款20%(或更高至50%)主张违约金通常过高,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损失(如买方资金占用、租房等合理费用)酌情调整,未必全额支持高额违约金,更难支持远超约定比例的50%违约金。建议双方协商合理延期并调整违约金,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将综合过错、损失及公平原则判定。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出售方未按期交房构成违约,但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值的30%。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 帮你处理,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有丰富的经验
需要处理解决的
合同效力存疑。授权委托书因产权人死亡自动失效,其子无权代理签约。但继承公证后其母追认合同,可能使合同有效。若认定有效,出售方确实构成迟延履行违约。但违约金需以实际损失为限,20%明显过高,法院通常支持1-3%。建议协商降低违约金比例或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
可以直接按照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这个一般不应当认定为违约。我们专业领域穿透房地产开发行业,房屋买卖相关方面是其中之一,可主页联络。